位置:
考生守则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4-14 13:49:52 浏览次数:

考生守则

一、考生必须于测试当天规定时间报到完毕后进入候考室,按抽取的考场号和序号参加考试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

二、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三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(含临时身份证)、准考证报到,材料不齐或者无效者一律不准参加综合素质测试。

四、所有书籍、讲义、笔记、手机、电子辞典、计算器、U盘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,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。

五、考生在测试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,不得穿印有校名(LOGO)的校服或者携带任何有可能透露考生信息的物品进入考场。

、测试结束后,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。

、未完成测试且未经监考专家允许擅自离开者,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测试。

、为确保公正公平,考生测试结束后须进入考生休息室,待本场综合素质测试全部完毕后统一离场。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。

、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自觉维护考场秩序,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;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,按相关条例给予处理。